门禁卡管理办法
2015年05月12日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2322

1. 门禁卡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并将卡号等相关信息建档管理。“中心”楼内的教师、学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2. 门禁卡一人一卡,不得转借他人,因门禁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

3. 持卡人刷卡入时应避免让陌生人跟随否则刷卡人须为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4. 门禁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管理办公室申请挂失。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该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 

5. 门禁卡挂失后,由管理办公室补发,并同时将原卡注销。

6. 个人由于毕业或者工作调离等原因离开“中心”的,必须将门禁卡交回管理办公室,否则不予办理毕业等手续。

7. 因临时工作或学习需要的其他人员办理门禁卡,需提交申请并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办理,工作或学习完毕后交回门禁卡。